国务院发文!全面推进金融统计,多次提及互联网金融

  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建立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金融业综合统计的目标是实现对所有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统计监测,包括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和金融资金流量统计,即综合的综合,具有统领地位,能够完整展现金融业的“家底”。

 

  按照国务院部署,近期重点落实以下七大工作任务,主要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外汇局配合执行:

 

  一是建立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有效统计监测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金融活动。

 

  二是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全面掌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及时发现风险传导节点和重大风险隐患。

 

  三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支持内部关联交易判断和外部风险传染识别。

 

  四是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金融资金流量、存量统计,摸清金融业家底,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

 

  五是开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统计,反映金融体系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六是建立并完善债券市场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统计,有效识别市场风险及其传染渠道。

 

  七是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以及互联网金融统计,加强对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

 

  《意见》指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的统计制度,指导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其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统计,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

 

  同日,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时强调,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未来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外延,主要是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统计,填补统计空白。

 

  在专业人士看来,《意见》有三大亮点:

 

  1、发文级别高,减少政策阻力。从国务院层面统筹推进金融综合统计工作,发文对象是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将金融统计上升至更高级别,有利于减轻工作推进的政策阻力。

 

  2、坚持了本轮金融监管“实质重于形式”的政策取向。以解决金融创新带来的数据缺失和失真问题作为出发点,短期直接呼应即将出台的资管新规,服务于金融监管协同,长期利好我国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3、明确阶段目标,将金融业全流程全链条进行统计覆盖。总体目标是建立科学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和运行机制,建设运行【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成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同时设立近期目标(2018—2019年)和中期目标(2020—2022年),明确目标推进单位与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2018—2019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以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为突破口,推进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实施跨市场产品全流程、全链条统计监测;

 

  2.推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及金融控股公司统计,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关键环节统计监测;

 

  3.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金融资金流量、存量统计,夯实宏观杠杆率测算基础;

 

  4.加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专项统计,合理评估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5.建立完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统计;

 

  6.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体系,推进行业统计标准与基础统计标准的对标。

 

  第二阶段:2020—2022年,进一步开展以下工作:

 

  1.建立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统计,全面加强对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

 

  2.持续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体系,完成行业统计标准与基础统计标准的对标;

 

  3.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副院长丁剑平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对金融业进行综合统计,是延续了两会后金融机构改革和统一监管的思路,综合统计中很关键的几个因素:

 

  一个是为了梳理清楚债务规模和性质,将隐性债务显性化;其次,金融业的创新业态越来越多,对于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如何进行统计和监管还在探索中;另外,对于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也日渐重要,金融集团越来越庞大,垄断性越来越强,也就越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对其风险如何评估是制定监管政策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