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五个着力点
  10月30日至31日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这是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金融高质量发展奋斗目标。金融强则经济强,经济强则国家兴,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强国建设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握五个着力点,牢牢把握时代责任,明确核心要义,突出重点任务,有效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效益,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在民族复兴伟大事业中谱写金融强国新篇章。
 
 
 
着力领会金融强国建设的时代责任
 
  金融是一个时代发展的强劲动力,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金融强国建设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找准自身定位,积极迎接国际经济形势的新机遇,应对金融建设的新挑战,把握金融建设的时代责任。
 
  (一)金融强国建设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作出科学概括,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两步走战略安排,确定了时间表、制定了路线图。金融强国建设与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水乳交融,要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首要职责,始终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和出发点,始终将风险防控贯穿金融工作全过程,加快推进金融强国建设,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金融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二)金融强国建设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标志着我们党对金融本质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2012年到2021年这十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长到114万亿元,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18.5%,提高7.2个百分点,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9800元增加到81000元;谷物产量稳居世界首位;城镇化率达到64.7%;制造业规模、外汇储备稳居世界第一;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1万亿元增加到2.8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劲有力的金融支撑,金融强国建设要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中国现代金融体系,聚焦金融功能定位,突出金融强国建设重点,以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为第一责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新局面。
 
  (三)金融强国建设是推动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迫切需要。世界经济大舞台离不开高水平金融支撑,金融强国建设离不开世界经济大舞台。截至2023年9月,我国跨境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金额为4.5万亿元,“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占比约10%。放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生产方式和分工格局面临重大变化,经济全球化进程受阻,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这一变局既给金融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给金融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挑战。金融强国建设要顺应大势,拓展发展空间,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新模式,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拓展人民币国际化新空间,参与制定国际规则和标准,扩大中国金融话语权,准确判断全球金融发展形势,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不断提升中国金融的全球份额和国际地位。
 
 
 
着力理解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要义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为经济社会提供高质量服务是金融的首要职责。金融强国建设要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金融供给质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丰富金融融资结构,为实体经济源源不断输入新鲜血液。
 
  (一)提高金融供给质量。金融强国建设要以党中央战略部署为主要工作方向,以落实经济社会战略为落脚点,有效发挥跨周期和逆周期的调节作用,盘活低效且长期被占用的金融资源,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加大重点建设的金融投入力度,推动国家的京津冀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促进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领域率先建设发展,协同农业发展、中小企业和进出口贸易等薄弱环节有效提升增强,提高金融使用效率,为实体经济注入“源头活水”,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金融供给结构。金融强国要与科技强国、制造强国、交通强国、贸易强国、质量强国和网络中国等互为支撑、互为影响,明确重点支持方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采取更为有力的金融措施,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实践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品研制等科技创新规律,创新金融供给形式,结合区域发展特点,完善金融产品投放,培育未来发展新动能,促进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加强金融重点投入,以更加有效的金融作为,推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看清科技创新趋势,探索长短结合的金融支持产品,抓住先进制造进程实施阶梯的金融额度投放,紧跟绿色发展形势制定绿色债券、保险和指数等金融支持计划,确保金融重点支持与重点发展领域相一致。
 
  (三)丰富金融融资形式。金融强国要按照金融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时代要求,突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把握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金融规律,完善金融机构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发挥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以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拓展融资渠道,发展首次公开发行、二级市场融资、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多元股权融资方式,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行贷款和非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融资渠道筹措资金,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满足发展建设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着力把握金融强国建设的重点任务
 
  金融强国建设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目标明确,是党和国家赋予金融工作的时代责任,需要准确把握金融强国建设的工作重点,完善金融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金融市场规则建设,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着眼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金融强国建设。
 
  (一)完善金融机构职责定位。金融强国建设要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定位,各负其责、各展其长,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以做优做强为目标,对照各自的不同金融功能,对应实体经济的不同领域、不同区域,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利用市场规则激发市场活力,政策性银行跟进进出口贸易和“三农”发展,打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组合拳”,积极争当大型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努力成为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展现金融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担当、新作为。中小银行根据区域和行业发展需求,在区域和行业内“深耕细作”,做好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的业务和延伸“微循环”工作。保险业结合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扩大保险业务覆盖面,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发挥经济“减震器”的作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
 
  (二)强化金融市场规则建设。金融强国建设需要统一协调的市场规则,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传导机制,提升市场研发能力和风险定价能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减少无序竞争,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负债成本和金融服务成本。降低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门槛,使其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市场准入,健全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互为补充、分工合理的金融机构体系,促进开放性金融规则更加公开透明。
 
  (三)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金融强国建设要打开大门发展金融,坚持按照市场规律推动金融双向开放,扩大制度型开放,发挥上海和香港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积极作用,服务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审慎开放人民币资本市场,加快金融衍生品和外汇市场开放步伐,扩大金融国际份额,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提高金融国际地位。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适度降低金融我国金融相关业务的准入标准,拓宽资本市场互通互联渠道,引入国外成熟的金融服务产品和优质外资专业金融机构,拓宽资金供给渠道,提高金融供给效率。注重发挥金融在分散风险和降低货币汇兑波动性的积极作用,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推动特别提款权金融工具市场化。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金融市场稳定,开展信息交换、政策协调、危机管理和联合行动等,加强国际金融监督协作。
 
 
 
着力强化金融强国建设的风险管理
 
  金融强国建设要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局下谋划金融安全工作,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金融风险预案,强化金融风险监管,加强金融基础建设,织牢织密金融安全网,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完善金融风险预案。金融强国建设要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理;认真梳理金融风险点,逐一分析评估风险点的成因、机理和传导渠道等;密切监测金融风险情况,准确预判风险形势,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完善金融安全预警体系,明确“精准拆弹”工作方案,把握好风险处置时机和力度,防范风险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和共振;把握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快速发展与稳定发展的关系,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互动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金融风险监管。金融强国建设要坚持全国“一张网”的金融风险防控格局,发挥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等作用,统一功能监管,对功能相似的金融产品,按照统一规则实施监管。统一标准监管,对统一资产管理的业务,按照统一标准规则实施实质性的穿透式监管。统一牌照监管,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挂牌经营,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坚决整治金融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现象和非法集资活动,力求做到所有金融活动监督无“盲区”无漏洞,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持续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三)加强金融设施建设。以运行整体稳健为重点,一体化建设货币、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基础设施体系,支持金融活动数据互联互通,关联信息共享共建,降低交易风险。以体系化建设为核心,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科学布局、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实时公开过程信息和过程数据,强化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完善金融交易平台、支付结算体系和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建设,统一信息和数据的标准和规范,实现基础信息和数据共建共享,提高数据信息公开透明度。
 
 
 
着力提升金融强国建设的管理效益
 
  金融强国建设要以提升效益管理为重点,在金融工作全方位全过程贯穿党的意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深化金融改革,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努力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超越,不断提升金融工作的管理效率和处理效益。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金融强国建设要把党的领导作为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积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中央金融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把关下,健全完善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加强金融系统组织建设,发挥党委“管大局、把方向、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重点任务党委靠前指挥,确保党的决策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有力推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部署高效推进、全面落实。
 
  (二)不断深化金融改革。金融强国建设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优化金融机构布局、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推动由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投资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建设,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用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为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三农”等领域持续提供金融服务。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政策工具,完善贷款担保、尽职免责、不良核销、资本占用等配套机制,催生金融机构内生动力,促进经营主体稳、就业创业稳、经济增长稳。
 
  (三)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金融强国建设要以数字化转型为重要契机,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的战略机遇期,搭建金融数字化平台,实现金融数据共通共建共享,规范金融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推动金融数据定向合理流动。推进金融数字化赋能使能,管理数据与业务数据融合赋能,业务数据支撑管理决策,管理数据提升业务价值。建设数字化生态,联结金融链上下游客户数据,金融机构直接汇聚企业、供应链、客户和市场等相关数据,研发金融产品满足客户需求,金融产品数据直接流向客户端,推进平台价值共创。
 
  金融强国建设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工作。需要久久为功,以积极有为的态度,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勇于承担时代责任,明确核心要义,把握工作重点,有效控制风险,提升管理效益,发挥金融的国民经济血脉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开创金融强国的新局面新辉煌,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