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纲领性新政落地:推动建设高质量普惠金融体系 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十年来,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普惠金融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恰逢十周年这一关键节点,普惠金融发展又迎来重磅新政。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实施意见》重点强调了六个方面内容,包括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调聚焦重点领域、强调保险和资本市场的作用、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重视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普惠金融正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开始,普惠金融发展走过十年历程。在此十周年之际,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作为新阶段普惠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未来五年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安排,对我国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