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信息挖掘运用,增加信用贷款投放 帮小微企业把“征信”变“真金”

  辽宁省沈阳市的李东晔是一家汽车科技服务类小微企业负责人,不久前的一次贷款经历让他喜出望外:“从提交贷款申请到放款只需几分钟。”

 
  李东晔告诉记者,他的企业还在初创期,需要大量启动资金,而申请贷款并不容易。“我的公司刚成立,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贷款记录为零;轻资产运营模式下,也没有抵押物。”他说,之所以能贷款成功,得益于沈阳市创新建立的征信平台,为小微企业申请信贷提供帮助。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已构建起覆盖各类经营主体的多维度数据征信体系,可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的工商、纳税、社保、知识产权等数据,形成企业征信报告、信用评分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帮助银行快速准确了解企业真实经营状况。此外,当地还建立了首贷服务中心,重点解决小微企业“首贷难”问题。
 
  越来越多的实践表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利用信用信息,是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重要一招。不过,与大中型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有清晰完整的贷款信用记录不同,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往往碎片化甚至空白化,“隐身”于其他企业信息内,需要挖掘、整合、再加工。
 
  “金融机构应通过发展金融科技、利用数字手段,提升信用信息获取和企业精准画像的能力,创新信用评价方式,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小微经营主体全面复苏和创新发展。”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增加信用贷款投放。此次《通知》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综合运用经营信息、交易流水、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积极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这些要求有针对性、实操性,吸纳了此前行业和地方的探索实践经验,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缺失的难题。”董希淼说。
 
  让信用信息发挥更大价值,还离不开各领域的通力合作。《通知》提出,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对接,积极推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等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各地更加精准全面归集共享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优化数据交换方式,提升信用信息的可用性。
 
  “在全国层面,应加快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地方政府也应着力建设区域性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征信机构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多方合力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难题,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切实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董希淼认为,《通知》为金融机构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特别是突破信用信息瓶颈提供了工作抓手。落实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可进一步丰富小微金融产品,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款急、期限短、频度高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