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让金融“活水”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是黑龙江省政府稳经济大盘的一项重要政策。2020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启动了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向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放担保贷款,如担保贷款发生不良,由风险补偿资金、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三方以7:2:1的比例分担,进一步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对小微企业加大贷款支持,帮助小微企业解困、稳岗、扩就业。政策实施期间,全省发放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8626笔,合计203.12亿元。
2022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省级财政又再次启动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放贷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上轮相比,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扩大支持范围。由上一轮重点支持部分行业扩展到支持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及以企业主个人名义申请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贷款的小微企业,几乎涵盖了所有市场主体。二是简化相关程序。上一轮政策实施名单制管理,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筛选推荐,中间环节较多。本轮政策实施,取消了名单制管理,无需相关部门筛选推荐,受支持对象可直接对接贷款银行申请担保贷款,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见贷即保,大大提高了效率。三是减免部分担保费用。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按照0.5%收取,对担保贷款额5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担保费全额减免,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鼓励省内其他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相同性质的服务。同级财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通过扩大受益面、不设名单、见贷即保、保费减免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为全省实体经济提供更加精准、更有效率的金融产品,让中小微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
2023年,为保证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政策的针对性、连续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出台阶段性延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申请延期还本时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延长2022年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政策投放期至2023年5月31日。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帮助省内8900家企业获得担保贷款支持179.88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做好政策落实组织推进工作,促进银行和担保机构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加快放款速度,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应担尽担、快速放贷,激活更多的金融活水,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