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金融机构稳健发展基础持续加固

  金融业是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今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处置风险,一些突出风险得到稳妥处置。重点集团、大型企业风险处置稳妥推进。与此同时,面对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下调房贷利率、降低最低首付比例、设立专项借款“保交楼”、保障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等金融措施不断加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出台了16项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振市场信心。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一些突出风险得到妥善化解,金融体系运行稳健,这意味着尽管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各类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运行出现一定波动,但金融风险整体收敛的态势得以延续,成为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一个重要积极因素。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明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指明了方向。“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重要思路,是做大经济实力这个分母,稀释风险这个分子。”近日,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随着明年中国经济整体好转,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信心得到提振,各类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会在发展中得到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处置能力会在发展中得到不断增强,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定可以守住,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经济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防风险制度安全网更加牢固
 
 
  经济平稳运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石。2022年,面对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冲击,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货币金融措施,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这期间,人民银行实施两次全面降准,提前完成上缴结存利润超1万亿元,推出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引导资金精准滴灌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批发零售、交通物流、餐饮住宿、小微企业等困难行业企业,金融管理部门多维度发力,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持续增强,而经济恢复向好也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稳定的经济环境。
 
  与此同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2022年,人民银行扎实推进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定位于由中央掌握的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资金,资金来自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市场主体,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目前,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进一步完善。今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我国正式推出TLAC非资本债券这一创新型工具,进一步拓宽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补充渠道;7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就《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2022年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认定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复杂性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的金融服务,对整个金融体系高效运行有着重要影响。伴随我国建立起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规则,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持续推进
 
 
  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金融管理部门在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面动作频频,包括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整顿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违规行为、推动吸收合并、改革重组落地,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等举措。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鼓励地方政府推进辖内机构改革重组,优化区域金融机构体系,增强中小银行发展动力,已先后批准组建四川银行、山西银行、辽沈银行,吸收合并了一些风险机构。今年5月底,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后的“新中原银行”成立;7月,沈阳农商行顺利完成辽阳农商行和太子河村镇银行网点、人员、存款承接工作。数据显示,上半年,已批准34家中小银行合并重组。
 
  与此同时,以省联社改革为重点的农信社改革步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今年4月,浙江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标志着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正式落地。辽宁省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近期发布公告称,沈阳农商行与省内30家农信联社组建了辽宁省农商行,目前参与组建的银行已分别完成内部公司治理程序。据报道,河南省农信社改革方案也已获批复,将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系统重塑,提升全省农信社体系健康度,充分发挥地方金融“压舱石”的作用。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对此,前述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从机构来看,我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基础较为坚实,但个别中小银行、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较为脆弱。下一步,要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严格高管、主要股东资质审核和行为监管,有效隔离产业资本和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找准定位,专注主业,不断夯实金融健康发展的微观基础。
 
  谈及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向,王青建议,首先,中小银行要及时运用专项债、永续债等渠道补充资本金,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其次,要在经营过程中把握好扩大规模、业务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的平衡,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的底线;再次,“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中小银行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中小银行及其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其中,“自救”资金来源于股东出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的收益;少数资不抵债的中小银行要有序市场化退出,通过股权清零、大额债权打折承担损失。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今年以来,一些大型企业特别是头部房企债务风险突出,引发关注。在此背景下,一系列扩需求、保供给、缓解融资难的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今年8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措施,通过20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等方式加大力度保交楼、稳民生。据悉,专项借款资金已基本投放至项目,资金投入带动形成一批实物工作量,有效促进了项目建设交付;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出台16项举措,加大对房企融资支持力度。今年前10个月,银行业累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64万亿元,累计发放按揭贷款4.84万亿元。
 
  对于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针对房地产市场提出具体要求——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房地产作为经济的支柱产业,其稳定健康发展既关系着金融稳定,又联系着社会民生问题。银行体系接近一半资产直接或间接与房地产相关,房地产领域风险传染性强,不仅影响表内开发贷和按揭贷款,还容易在产业链上下游传导,因此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重要性极大。”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
 
  对此,前述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要立足我国巨大需求空间支撑,持续优化需求侧管理,加大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金融支持力度。中期要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改革完善房地产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基础性制度,多渠道增加市场化长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有序构建房地产健康发展新模式。
 
  王青表示,2023年,政策面将重点引导商品房销量、房地产投资以及土地市场先后企稳回暖。预计下一步政策支持空间依然较大,除了有效落实以“三支箭”为代表的房企金融支持政策外,政策工具箱在放宽购房条件、降低首付比例、降低居民房贷利率方面还有较大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