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改革步履铿锵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人民银行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作用,持续加强对“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量增、面扩、价降”。截至2022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到了23万亿元;授信户数近5400万户,是2017年末的4倍;2022年9月份新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7%,较2017年同期下降了1.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近年来,普惠金融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充实,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莫秀根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保险、理财、资本市场等逐步被纳入普惠金融体系;金融能力建设、消费者保护、金融健康等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
 
  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普惠金融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需求的社会各个阶层和弱势群体提供可得、有效的金融服务,让更多的老百姓分享经济增长红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2022年9月,铜川、丽水、成都三地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启动,为全国普惠金融发展进一步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接下来,普惠金融改革将如何运用好阶段性改革成果,进一步将工作推向深入?围绕上述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和一线金融工作者。
 
  信用机制建设有待持续完善
 
  回顾过去10年,数字化赋能是我国普惠金融工作的一大亮点。数字平台的建设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半径,使金融服务以较低的成本触达边远农村地区。同时,政府搭建的数字平台聚集了大量的公共数据,发挥了公共数据的生产要素功能。
 
  对于乡村地区而言,上述作用是显著的。莫秀根认为,乡村地区应发展基于信用的金融服务,因此,信用体系建设应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突破口。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也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实践表明,偏远欠发达的地区对数字普惠金融需求更旺盛。由于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金融服务难以触达,偏远欠发达地区居民的金融需求往往不能得到充分满足。而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满足偏远欠发达地区居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使他们以合理的价格享受更多金融服务。”
 
  不过,在需求和供给之间,矛盾仍然客观存在。不少一线金融从业者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数字鸿沟”依然存在,特别是城市与农村的数字资源禀赋仍然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也不尽相同,数字普惠金融在乡村普及过程中面临诸多约束。
 
  从客观上看,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网络设施等制约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从主观上看,由于农村地区教育资源匮乏、教育观念落后,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普遍不高,集中体现在金融知识欠缺、风险责任意识薄弱、家庭支出计划性不足。也正因如此,农村居民在对数字普惠金融的了解和接受程度有限,这对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普及造成了障碍。
 
  “由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其较高的迭代速度要求在数字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持续引入增量资本,后期也需要付出高额的维护和运营成本,加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的‘搭便车’现象,导致企业更倾向于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建设数字基础设施,而将在农村地区进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视为不经济行为,市场认为高额投资无法匹配高额回报时就会失去投资动机。”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肖宇表示。
 
  对此,董希淼认为,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应发挥更大作用。他提出,要加快夯实金融基础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的短板。
 
  “政府需更好发挥协调沟通和建制定规的作用。”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文志军建议,由“政府+监管”主导建立“三农”信用体系建设,确保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为金融机构评价“三农”客群真实经营和信用情况提供支撑。
 
  莫秀根也提出,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功能应有所区别,在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的地区,政府应发挥更大的作用。政府的发力点,主要是建立以信用信息体系和金融政策环境为中心的金融基础设施。
 
  “当然,金融消费者自己也需要不断提升金融素养。”董希淼表示,农村地区消费者应坚持正确消费观,加强学习数字技术,合理安排消费,有效识别金融骗局,努力跨越“数字鸿沟”。
 
  以提升产品适农性应对金融需求不足问题
 
  记者发现,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因为产业不可持续、不成规模导致的金融需求不足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阮建明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农业的弱质性,金融机构有效识别风险难度较大,业务成本较高。加上农业季节性、周期性强,且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较大,继而形成了普惠金融服务“三农”的金融需求少、违约风险大难题,进一步导致了金融需求不足问题。
 
  对此,应加强配套支持,找到差异化、特色化的应对办法应对。“要避免将城市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直接复制到农村,从而忽略了普惠金融产品的适农性。”肖宇建议,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机构要在开展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数字信息技术分析农村居民的交易行为和交易数据,充分掌握农村居民的真实金融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创新,为农村居民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农业保险基金等专属金融产品,在产品设计过程中还应将当地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纳入考虑,完善适合当地产业发展、农民生活、农村建设的个性化普惠金融产品体系,彰显数字普惠金融在扩大农村地区比较优势上的重要作用。
 
  董希淼表示,针对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还不够成熟,金融需求不足,金融机构与当地政府需要一起推动“造血”功能提升,而不是急于“输血”。而另一些主体可能是有需求,但不了解金融业务,可以推出“金融服务送上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主动推荐相匹配的产品甚至围绕新型农业主体的实际需求进行产品创新。
 
  还有一些专家建议,应由“政府+村集体+金融机构”联合搭建产融撮合平台,由政府和村集体主导市场推广,金融机构跟进金融服务输送。
 
  进一步鼓励先行先试
 
  从助力脱贫攻坚到接续乡村振兴,普惠金融贡献了重要力量。在这个过程中,不少经验和成绩来自“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相结合。
 
  其中,“自下而上”的实践对普惠金融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已有的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看,普遍具有立足本地实际、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等特点,对全国层面的金融改革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例如,丽水区域金融改革即坚持结合地域特色和实践工作,“摸着石头过河”。当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配套机制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模式为全国提供了经验借鉴。此外,丽水以林权抵押贷款为破冰之举开启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健全林权抵押配套机制,并延伸到林地经营权、农房产权、林地地役权等产权,实现农村基本产权全部可抵押,有效缓解了银行机构的后顾之忧、提高了贷款操作性、控制了贷款不良率。
 
  随着普惠金融改革迈向深水区,一些普惠金融业务已相对成熟的地区提出了自身的期待。作为首批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之一,丽水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和上级金融机构能在政策试行上给丽水更多自主权,并多给丽水先行先试的空间。
 
  “一方面,针对农房抵押贷款面临的法律障碍等问题,希望国家层面能够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希望省级乃至国家级金融机构能给予在丽金融机构更多信贷政策、权限支持,进一步探索推进各类农业产品保险服务、畜牧业活体抵押贷款、扩大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范围、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等。”阮建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