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印发合作机构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随着我国政府性融资担保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强业务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为我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龙头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的要求,始终将风险防控放在重要位置,并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引导合作机构加强业务风险防控,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向合作机构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意见》,引导机构正确认识风险防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主动防范意识。2022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结合风险防控工作实践,再次向合作机构印发了《关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机构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八个方面十五个要点对合作机构加强风险防控工作作出更加具体的指导。《意见》指出,合作机构首先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将风险防控工作放在战略高度、贯穿于业务全流程和管理全过程来抓;其次,从源头防范业务风险,规范业务全流程操作;第三,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应合理设定业务风险防控目标、实施业务风险动态监控,及时处置并作出预警提示,建立多层次、立体的业务风险防控机制;第四,在代偿补偿工作中加强监督,机构内部建立横向监督机制,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稽核审计机制;第五,建立业务风险防控奖优罚劣的奖惩机制,引导和促进行业总体业务风险防控水平提升;第六,通过培训、经验分享、案例分析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合作体系成员机构的帮扶和指导;第七,发挥内部控制作用,切实加强重点风险防范;第八,从提升风控效率角度提出信息科技建设目标和要求。
下一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针对各类具体业务出台操作指引,引导合作机构不断规范业务操作;加强调研分析,及时总结合作机构风险防控经验,剖析机构典型风险案例;加大对行业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帮助合作机构提升业务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行业风控效率;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国家、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