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担公司印发指导《意见》 引领全国农担体系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农”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起步之年。为认真贯彻2021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支农工作的有关要求,4月16日,国家农担公司印发《关于持续做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促进全国农担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动员和引领全国农担体系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6年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六年对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在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农担职能作用,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尤为重要。国家农担公司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把制定出台《意见》作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财政支农政策的有效衔接,作为引领体系发展方向、增强体系凝聚力的重要抓手,组织工作力量,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围绕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的任务部署,结合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对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支农工作的有关要求,从推动全国农担体系提高农担业务规模,持续放大政策效能的角度,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和指导意见。
 
  《意见》充分吸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关于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精神和措施要求,将相关支农政策与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进行了有效衔接,目的在于与各省级农担公司一道,认清工作形势、理清发展思路,强化上下衔接和联动协同,凝聚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
 
  《意见》准确把握全国农担体系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现状,在深入分析把握当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各省级农担公司需求的基础上,围绕“践行为农服务使命、持续做大业务规模、整合支农资源、加快农担数字化转型、防范风险传导上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六个方面,研究制定了22项指导意见,并从国家农担公司和省级农担公司两个层面分别提出落实举措和工作要求。
 
  《意见》还认真总结提炼了部分省级农担公司开展业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并转化为符合全国农担体系工作实际的有效措施,引领全国农担体系上下“一盘棋”,统一战略共识,保持步调一致,更好发挥政策性职能作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的伟大进程中展现农担作为,作出农担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