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金申报条件放宽丨13.3亿“过桥款”缓解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黑龙江省在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中原有1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金基础上,已新增拨付10亿元,总规模达20亿元。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政策资金累计使用额度达13.3亿元。
该笔政策资金通过合作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短期“过桥款”的方式,支持企业还贷续贷,帮助我省中小微企业缓解疫情期间融资困难,防范和化解流动资金链断裂引起的风险。省财政厅还通过摸底排查、了解企业需求,进一步放宽了周转金的使用条件。
其中,新增企业贷款周转金支持范围由原来各地市区中小微企业扩大到各县(市)企业,由工业中小企业扩大到全部中小微企业,并减半收取企业贷款周转金手续费均,鼓励合作担保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减免手续费。贷款周转金单笔业务使用期限由原30天延长至60天,以及取消了原周转金借款300万元的下限,将单户企业年使用两次的限定放宽为四次。
上述优惠政策均执行到2020年年末,最大限度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解决资金困难。目前,在放宽周转金使用条件后,我省申报使用周转金的企业明显增多。自新增拨付10亿元周转金以来,全省13个地(市)共为83户企业办理了95笔借款业务,周转金使用额度9.4亿元,企业平均使用天数21天,支持企业续贷倒贷合同额度45.7亿元。